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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招标控制价编制,全程扶持,全程指导

竣工结算应按照施工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能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应固定不变,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且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计量。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及有关税费。

(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应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法编制工程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等进行计算。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1]

按上述依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的计价标准、计价政策应是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规定;

(2)采用的材料价格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有规定的,应按规定执行。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形成相应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显然,这一含义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投资者选定一个项目后,就要通过项目评估进行决策,然后进行设计招标、工程招标,直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在投资活动中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这些开支就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调控职能

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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