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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①编制招标控制价应与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相吻合,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确定,确保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免造成招标控制价与实际情况脱离。
②招标控制价确定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要有可靠的信息来源,又要与市场情况相吻合。
③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范围、标准必须符合规定,并与拟定的合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相对应。
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进一步审议的思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避免合同旅行时的纠纷或争议等问题。
目前,投标报价在我国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工作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要以不平衡报价法为基础,以达到预期目的。
与其他方法相比,不平衡报价法并不会对总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同时也不会削弱企业项目的中标率,而是按照相关标准强化施工单位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从而满足相应的经济需求。
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常见投标技巧,即投标人确定投标总价之后,适当提高分项报价中部分分项单价、降低另外部分分项单价,以获取收益。采用不平衡报价目的是在投标总价不变基础上,投标人获取资金时间效益和后续工程变化带来的效益。
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不平衡报价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实施项目单价,降低后期实施项目单价;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单价,降低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单价;
③根据物价波动调整价格。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提高后期施工项目报价,反之则降低相应项目报价。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能损害招标人利益,招标文件对此通常进行严格限制。工程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时,需要注意:
①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限制性规定,不平衡报价调整幅度要适度;
②钢筋、混凝土等市场价格透明的常规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报价;
③同一标段(包)内容完全一样的工作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当一致。
工程预算的编制的相关依据
(1)本次工程所对应的招标文件。
(2)有关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按照计价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3)从国家角度出发或是从行业角度出发所开展的计价标准。
(4)以施工单位的定额为辅,以行业建筑相关部门所遵循的计价定额为主。
(5)对招标文件加以分析,明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并做好相应的补充工作,及时完成答疑作业。
(6)有关本次工程建筑的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类型的资料内容。
(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现场内容、工程特征和组织设计标准。
(8)针对建筑项目所产生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
(9)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管理需求,并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研究和分析。
(10)不同类型的计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