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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竣工图的费用承担主体问题:
如果由于设计错误导致设计更改较大且建筑图纸无法替代或使用,则设计单位必须绘制完成的图纸并承担费用;如果根据投资人或主管部门的要求更改涉设计,需要重新绘制完成的图纸,则由投资人绘制或者委托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其费用由投资人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否则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不平衡报价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实施项目单价,降低后期实施项目单价;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单价,降低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单价;
③根据物价波动调整价格。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提高后期施工项目报价,反之则降低相应项目报价。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能损害招标人利益,招标文件对此通常进行严格限制。工程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时,需要注意:
①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限制性规定,不平衡报价调整幅度要适度;
②钢筋、混凝土等市场价格透明的常规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报价;
③同一标段(包)内容完全一样的工作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当一致。
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前期,相关人员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要收集所有重要的资料,从各角度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分析,才能够使审核工作掌握的相关的工程信息和资料内容。
准备资料的时候尤其要重视所有图纸资料,整理图纸时,要预防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混淆,按照图纸的实际目录核仔细核对图纸,预防缺漏。
有效预防图纸不准确问题,提高审核计量的度。在审核前期必须认真检查所有资料,对重点资料进行标记或分类,涉及需相关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及书写意见等资料,需详细检查及核实,排查是否存在代签、未签、盖章与所对应的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不符等情况,预防审核资料不真实的情况。管理人员检查资料时不可忽视变
更的内容以及原因,不管是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还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都必须对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掌握,同时分析工程变更产生的具体影响,为日后审核或管理总结经验。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限价或者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投标限价。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如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