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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会极大影响后续的施工成本,为了切实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成本管控工作,必须把握好该阶段成本控制的各个要点。
首先,招投标阶段需要做好清单编制,在编制清单时需要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建筑需求进行清单编制,计算项目工程量,控制好项目预算。
其次,在进行材料供应商选取时必须格外慎重,在确定供应渠道后,应当充分调研供应商的行业信誉、企业资质、材料储备、运输成本等情况,并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材料性能符合建设需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可以吸引大量有实力的源头供应商,避免因材料价格变动造成项目成本增加,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建造质量。
另外,必须严格落实好评标工作,招标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建设能力、信誉状况等方面,选择的建设单位,既要保证好项目的施工质量,也要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提升项目的整体效益。
施工图预算审核的方法
(1)审核法
首先根据施工图预算计算工程量,然后将计算的工程量与审查对象的工程量逐一进行对比,同时,根据定额或者单位估价表逐项对审核对象的单价进行核实。
(2)标准预算审核法
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的工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以此为准审查工程预算。按标准设计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一般上部结构和做法相同,只是根据现场施工条件或地质情况不同,仅对基础部分做局部改变。此种工程以标准预算为准,对局部修改部分进行单独审核,而不需要逐一进行审核。
(3)分组计算审核法
分组计算审核法就是将预算中有关项目按类别划分为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组数据审核分项工程量的一种做法。首先将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编组,利用同组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由此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的准确程序。
(4)对比审核法
对比审核法是用已建成工程的预算或虽未建成但已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算对比审查拟建的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
(5)筛选审核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也是一种对比方法。建筑工程虽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通过归纳工程量、价格、用工三方面基本指标来筛选各分部分项工程,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详细审查。若审查对象的预算标准与基本指标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
(6)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一般包括工程量较大或者造价较高的各种工程、补充定额以及各项费用等。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限价或者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投标限价。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如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所谓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是以不同角度把握同一事物的本质。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者来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项目付出的价格;同时也是投资者在作为市场供给主体时“出售”项目时定价的基础。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造价是他们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的总和,或是特指范围的工程造价,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